Cecilia 的Silver Wings 未上市股票交易的方法 鑑於越來越多的網友來信詢問未上市股票交易方式﹐最多的不是來問明牌(有風險考量﹐就算是知道也不能告訴你﹐更何況我不知道)﹐而是問如何開始未上市交易﹐言下之意﹐很多人從未從事過未上市股票交易。可以理解這些網友們期待未上市股票的高報酬﹐同時又怕未上市股票的高風險。在此﹐就我的經驗告訴大家如何安全地開始第一筆未上市股票交易﹐股性不在討論之列。 1. 定義【未上市股票】:未上市股票依據對外公開的階段有很多種﹐在此討論的是有股票在外流通者。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是興櫃股票;第二種是已公開發行未興櫃。 A. 興櫃股票:可透過號子下單﹐目前尚未開放電子或語音下單(可預見未來會開放)﹐須當面或者電致營業員下買賣單(亦即人工下單)﹐並清楚表示買賣價位﹐請營業員幫忙撮合。 B. 興櫃前未上市股票:買賣雙方必須自行尋找有意願成交買賣對家﹐或者透過盤商撮合。目前一般透過太陽未上市及必富網作為掛單的界面。 2. 漲跌限制:未上市股票沒有漲跌限制﹐漲翻天或跌落地獄﹐在此領域皆常見﹐如果你沒有很強的心臟﹐還是玩玩上市櫃就好了。 3. 報價: A. 興櫃股票:買方或賣方電致營業員已明示可接受的價位﹐此即參考價位﹐但不保證成交﹐尚須經過撮合。 B. 興櫃前未上市股票:因買賣價位不受任何單位管控﹐因此價格相當混亂﹐買賣雙方價格情投意合了就可以成交﹐無共識則有機會再連絡。盤商之間消息都會互通﹐就其手上的買賣單可定大致的可成交價格區間﹐至於是否能成交﹐須經其尊口來回撮合。 4. 可否殺價? A. 興櫃股票:自行找到買賣對方的不在討論之列。若透過營業員掛的買賣單﹐一樣可以殺價﹐至於他願不願意幫你與對照磋談﹐就要看你跟他關係如何﹐因為撮合一筆興櫃股票對他們來說很費工﹐很多營業員寧可只做上市櫃。 B. 興櫃前未上市股票:因買賣價位不受任何單位管控﹐價格相當混亂﹐買賣雙方價格情投意合了就可以成交﹐無共識則謝謝有機會再連絡。盤商就其手上的買賣單可定大致的可成交價格區間﹐至於是否能成交﹐須經其尊口來回撮合。 5. 幫你撮合的人賺什麼? A. 興櫃股票:跟上市櫃一樣﹐營業員賺手續費。 B. 興櫃前未上市股票:由於價格不透明﹐盤商的報價通常是他已知掛單之價格加上他的利潤。這裡有兩個盲點 a. 對照掛價為何?--如果你出 20 元買 Y 股 10 張﹐你的盤商會到處打電話問賣方或賣方的盤商。最後撮合出來的結果他可能會告訴你目前有人要賣21你願否接受?目前買不到10張只有5張你願不願意接受?再舉同樣的例子﹐同樣掛20元買Y股10張﹐你的盤商詢到最低的價格是19﹐一股成本少1元﹐這個價格他是否有反應給你?還是他一樣賣你20(這是你原本就願意接受的價格)﹐把這一塊默默就賺走了? b. 盤商 markup 了多少利潤?--盤商這麼辛苦幫忙撮合﹐賺取其合理利潤是應該的。問題是多少合理呢?這就很難定義了﹐通常這會跟你買的張數很有關係﹐或許一筆賺5000﹐或一筆賺10,000之類的﹐這沒有個定數。可知道的是﹐買的張數越多平均單價會越便宜﹐畢竟不管你買幾張﹐盤商所費的工都是一樣的。 6. 如何進行安全的交易?可不是戴保險套喔。 A. 興櫃股票:跟上市櫃一樣﹐很安全。 B. 已公開發行但未興櫃股票:就我所知有三種: a. 自行過戶:自己找到買賣對照﹐何時付款買賣雙方合意了﹐就結婚了。 b. 透過盤商過戶:付款/交股給盤商﹐由其幫忙辦理過戶。有風險﹐萬一盤商拿了錢跑了呢?(我的盤商告訴我﹐一般不會啦﹐但是的確有這種例子發生﹐很稀少) c. 透過鑫雅物流(成交後盤商會代為安排):成交鑫雅派員去收股票(支付款項給賣方﹐扣除證交稅並收取手續費)過戶交付股票給買方(買方點收股票﹐可事前匯款﹐或當場與鑫雅人員當場銀貨兩訖﹐買方依據金額每筆支付1,500-3,000不等的手續費)。 若你從未有買賣過興櫃前未上市股票的經驗﹐在此花格格極力推薦透過鑫雅作為媒介﹐自行過戶很麻煩﹐盤商有風險﹐透過鑫雅則所作皆辦﹐幾乎沒有風險。 7. 推薦網站: A. 太陽神未上市: http://www.fcwin.com.tw/member_main.asp B. 必富網: http://berich.com.tw/ 無法確定一些網站其開版者是否有私心﹐因此其他的網站我不在這裡推薦。(請見諒﹐也不要來信問我) 8. 我的經驗及建議: A. 盤商與買賣雙方都是電話聯繫﹐不必要在同一縣市。找到可信任的盤商比較重要。我曾經委託過一筆﹐委託價20﹐最後成交18.5﹐盤商據實告訴我價格(或者他願意少markup一些利潤)﹐讓我省下了不少錢。他其實不必要告訴我﹐因為他不講我也不會知道賣方的價格。 B. 未上市股票不可使用融資融券﹐一定是現金。不要借錢玩未上市股票。 C. 未上市股票變現能力比較差﹐如果你無法忍受資金積壓﹐不建議介入未上市股票。 D. 做功課找消息:上面有提未上市股票價格是如何撮出來﹐你的盤商的報價不見得對你是最有利的﹐有時甚至不是最update 的﹐如果你有辦法掌握更精確的資訊﹐可藉此來殺價﹐(比方說你可以告知他你知道昨天有人成交多少錢﹐請他幫你用這個價格去與對方殺價)﹐或者挖到比他報的更有潛力的個股。 E. 多與盤商保持聯繫:他的消息永遠比你多。
- 3月 07 週三 200708:28
花格格來稿-未上市股票交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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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我是把上市櫃當興櫃玩 盡找一些低量 很難成交的 Kantinger 於 March 7, 2007 06:12 PM 回應 | 潛力股都是這樣挖出來的!用這種方法挖掘未上市﹐不飆則已﹐一飆都會有很大 的漲幅。我個人的策略是絕不追逐未上市的高價股﹐我寧願從底部餵﹐風險較 低。 花格格
COMMENT: 有個遐想 盤商有時候也許比未上市公司內部員工有更多的瞭解或看法 goldentomato 於 March 7, 2007 05:53 PM 回應 | 你的看法是對的!很多未上市飆股﹐真正賺到錢的是盤商﹐他們真的很敏感﹐訊 息流通很快!他們的籌碼也讓他們有能力玩上沖下洗的遊戲﹐就是大家都認為未 上市風險高﹐三兩下沒信心的籌碼就被洗出來。 因為你的工作﹐有足夠的管道找訊息﹐ 真想告訴你一支我很看好的股票.... 算了...既然大家都認為未上市風險這麼高﹐怕害了你 花格格
COMMENT: 1. 千萬不要買人家上門推銷的股票(直銷股) 2. 除非你有能力、管道查證這家公司的狀況,否則別買。 3. 未上市討論網站裡通常也是盤商、有心人士放假消息的場所,消息虛虛實實, 可以參考但一定要查證。 tonyet 於 March 7, 2007 08:24 PM 回應 | 這是真的﹐直銷股不要買。就不要買就對了! 說到頭﹐不管在哪個市場消息都是虛虛實實的﹐重點就是要自己找資料做功課。
COMMENT: 因為你的工作﹐有足夠的管道找訊息﹐ 真想告訴你一支我很看好的股票.... 算了...既然大家都認為未上市風險這麼高﹐怕害了你 jasmineyu 於 March 7, 2007 09:08 PM 回應 | 說啦說啦
COMMENT: 有補到知識, 以前只知道興櫃商品是【議價交易】; 上市、上櫃商品是【競價交議】, 其他的就都不知道了。 魯肉角
COMMENT: 我只有買過一次,熬了二年,終於上櫃,賺了一筆小錢,應該說還不錯,自此之 後就再也沒買過,為什麼呢? 1.要熬一段時間的準備 2.要有內線:因為一位好朋友剛好在那家公司做財務 不然粉危險嘀
COMMENT: ㄟ~花格格!水喔!說出交易秘訣.未上市開始涉入中.....
COMMENT: 芭樂哥哥 我祝福你賺錢! 在你家那一小畦酢醬草叢﹐我可以找到三個幸運草 幸運與我們同在!
COMMENT: 格格~在這個部落格的網友都是幸運的! 沒看板主的徽章-是一個金色的幸運草呢!
COMMENT: 感謝花格格分享 淺顯易懂 不過全篇最受用在於不打沒把握的仗 要打就要有承擔的胸襟 不要怪東怪西 燁 很欣賞一遇到事能先自省而不是怨天尤人 花格格很令人激賞呢! ps 不喜歡跟人要魚吃,喜歡自己去狩獵 不喜歡向人要明牌,那沒有成就感! 也失去了來此的本意. 燁
COMMENT: >不喜歡跟人要魚吃,喜歡自己去狩獵 >不喜歡向人要明牌,那沒有成就感! >也失去了來此的本意. -------------------- 偶也滿認同的耶
COMMENT: 興櫃前未上市股票:因買賣價位不受任何單位管控 很好奇 可以在菜市場,夜市叫賣 或是 直銷嗎
COMMENT: 今天才收到別人留言 ..這個穩贏的投資講座!只要相關科系畢業的人都會講!.. ..意在使投資人永遠有崇拜的眼光達到永遠斂財的目的.. 這不是在罵總大 而是在污辱長期來此的忠實讀者 很痛心.. 真的沒有別的法子成名,除了攻擊別人的方式嗎? 這樣會害死多少用心經營及願意無悔付出人的熱情嗎? 這樣會影響深遠不是你有多準有多能預期就可以證明什麼的... 經營事業就像今天去參加威爾許vs張忠謀.. 操守很重要 格局大的人看遠一點 很多事做了不是一句對不起就可以 不是一句干我屁事就可爽完沒事 燁很認同 你呢? 花格格抱歉 借你的文不理性亂說話 請見諒!
COMMENT: 燁 有則改之 無則嘉勉 我都沒有感覺 何需大家心煩
COMMENT: 是... 燁
COMMENT: 買未上市真的像創投呢
COMMENT: 自搶
COMMENT: 耶~~我在線上
COMMENT: 3 進前三了
COMMENT: 簽
COMMENT: 花格格,才剛掛電話, 竟然沒有先通知一下...
COMMENT: 我買未上市的下場都很悽慘 一家叫鈦格 一家叫yesmobile 前一家也就算了 後一家還是自己公司....
COMMENT: 睡了一下午 來不及搶了
COMMENT: 我己經有好久沒上來了,沒想到可以連搶二個頭十 真爽
COMMENT: 感謝分享,讓我了解更多,我還沒買過未上市哩~~ 賽芭
COMMENT: 哇~~~
COMMENT: 這一段改一下﹐我自己在排版時把原來的內容覆蓋了。 4. 可否殺價? A. 興櫃股票:自行找到買賣對方的不在討論之列。若透過營業員掛的買賣 單﹐一樣可以殺價﹐至於他願不願意幫你與對照磋談﹐就要看你跟他關係如何﹐ 因為撮合一筆興櫃股票對他們來說很費工﹐很多營業員寧可只做上市櫃。 B. 興櫃前未上市股票:當然可以殺價﹐買賣雙方也可以堅持價格﹐價格真 是沒什麼道理。殺價往來的工夫就由盤商代你完成﹐看是你急著買股票?還是對 方急著用錢囉?
COMMENT: 不敢買~~所以也不懂 因為我看不到夢啊~~~@_@ 霧霧
COMMENT: 水啦~~~ 簡單明瞭!謝謝分享~~~
COMMENT: 未上市的股票, 看起來風險程度很高, 還是要多研究。 小利
COMMENT: 我不認為應該誇大未上市交易的獲利 但也不應該把它視為毒蛇猛獸 畢竟這幾年上市櫃的股票﹐都是未上市-->興櫃-->上市櫃 這樣一步步走出來的 買賣未上市﹐要比上市櫃更具有耐心
COMMENT: 之前在聯友光電正熱時, 買了一家未上市的. 結果, 後來變成壁紙. 現在就打死不買了, 因為眼拙看不準. 買未上市的感覺有點像創投.
COMMENT: 這一篇好文真是惠我良多,謝謝格格!
COMMENT: 未上市風險太大... 甜美的糖衣包裹著毒藥.. 有時候創投為了出脫持股... 會跟公司編織美夢.給它包裝後出貨 粉恐怖!!
COMMENT: 未上市股票...我是沒買過..不過公司以前的直屬老大被 老闆逼著強迫買自己公司的幾張....不過說要上市n年了 到現在聽說股票跟壁紙差不多了...要買未上市股票風險 真的要自己多多衡量摟!
COMMENT: 簽到
COMMENT: 推 !!!
COMMENT: 這篇文章我沒有提到獲利的部分 所有人對所有的投資, 都不該預設抱有鉅額獲利的想像 所有投資標地都有風險, 重點在於你是否挑選了自己能承受的風險來承擔? 長期來說, 能賺到錢的, 憑的不是運氣, 而是他用功. 大家共勉!!
COMMENT: 推一下!! 光看文章就知道花格格很用功~
COMMENT: 好文 花格格寫的真詳細! 有個遐想 盤商有時候也許比未上市公司內部員工有更多的瞭解或看法
COMMENT: 先簽到才看內容 寫得好仔細呢 不愧是格格!! 又學到了一門新知識囉
COMMENT: 魏尚世兄在 23xx 出現時 我就有在玩未上市股票 賺最多的是 5432 從 100 元 1 張買起 除權.. 金融風暴... 也有一堆壁紙 =====> 風險太大, 現在早就不玩了...
COMMENT: 謝謝花格格 完整地整理 受益良多
COMMENT: 謝謝花格格的說明 我是把上市櫃當興櫃玩 盡找一些低量 很難成交的
COMMENT: 蝦米! 花格格來稿, 要推要推!
COMMENT: 嗯! 細讀後! 寫的很實用! 讚!
COMMENT: 謝謝分享!
COMMENT: 未上市股票可獲得的資訊少 實在不敢碰
COMMENT: 謝謝花妹妹
COMMENT: 謝謝分享,讓我對未上市的股票的認識更深.
COMMENT: >有個遐想 >盤商有時候也許比未上市公司內部員工有更多的瞭解 >或看法 ---------------- 這是常態
COMMENT: ~~花格格!! 讚! 感恩!!
COMMENT: 感謝有同好寫出相關的文章,但其中還有不少的灰色地帶,要介入者宜慎。 另外,鑫雅與太陽神是同一體係,但太陽神內會打來敲單的還是盤商,所以, 實際系統還是相同,一樣是盤商在交易,且因鑫雅是另外再收手續費,因此一 般在太陽神上成交的價會較高些(含盤商要獲利的數),且太陽神的報價較亂, 因為除了在太陽神上掛單的價外,太陽神會去抓盤商聯誼會的系統價格,相對 較不一致。 個人建議真要買進未上市股來賭往上市櫃之路的人請小心找好對應的盤商。 Jack
COMMENT: 好文要推推
COMMENT: 哇~格格好棒 讓我觀念清楚許多
COMMENT: 我覺得還有一些也很重要: 1. 千萬不要買人家上門推銷的股票(直銷股),也別相信他們書面上美麗的前景, 那些都可以吹牛。天上掉下來的絕大部分不是禮物。 2. 除非你有能力、管道查證這家公司的狀況,否則別買。 3. 未上市討論網站裡通常也是盤商、有心人士放假消息的場所,消息虛虛實實, 可以參考但一定要查證。
COMMENT: 我覺得公司讓員工認股的公司﹐存心欺騙或許有﹐但僅為少數 畢竟持股最多的人﹐不是員工﹐而是大股東及高階管理者 他們的財富及智慧都投資於此﹐不會不希望公司不成功 因此某個程度上我不太認同有人抱怨“公司讓我賠光了積蓄“ 如果你不認﹐不貪心﹐會賠光積蓄嗎?
COMMENT: 未上市的風險真的太大了.... 雖然成功的利潤很可觀.... 但是還是小心點好~~
COMMENT: 感謝花格格.
COMMENT: 說一個實例。有人知道我以前在哪裡工作(知道的拜託不要說)﹐姑且稱為 D 好了﹐母公司 B 撥了一個賺錢的部門到 D﹐並承諾這個部門的員工﹐日後 D增資﹐會讓從 B 轉過來的員工優先認股(因為這些嬌客手中沒有股票)。 後來 D 的未上市股價一飛沖天衝到兩百多﹐此時D要擴增產能﹐順勢辦了增 資﹐溢價 48﹐閉鎖三年。所有同仁爭相認購﹐認最多的就是這些轉過來的同 事﹐很多人都舉債認購。 (大家想一想﹐如果是你﹐溢價48﹐市場股價兩百多﹐你認是不認?) 後來整體產業由於擴增太快﹐產能過剩﹐導致流血殺價﹐而市場的需求陡降﹐ D陷入冗長的寒冬﹐股價最低跌到12(的樣子)。此時很多當時從B來的員 工﹐大聲抱怨D不爭氣﹐使他們住進總統套房﹐每月光還貸款+利息﹐早就可 以換車都不敢換﹐而此時 B 的股價比起 B 實在好太多!他們覺得被D公司騙 了﹐高聲對B董事長嗆聲叫他用原價買回去!很多員工撐不下去的只好賤價賣 股﹐或離職另謀他就。 後來﹐此一時彼一時﹐這兩年 D 的股價最高飆到180左右﹐而B已跌破13。 有苦守寒窯的或多或少都賺到錢了!
COMMENT: 我自己也因為D住了很久的套房﹐做了好多年月光族。但是我從不會對人抱怨﹐乖 乖每個月繳貸款繳利息﹐再怎麼說都是自己要認的﹐況且認購的時候﹐溢價都比 市價便宜﹐是自己的貪心讓自己住了套房﹐如果不認﹐股價的漲跌也就跟我無 關﹐那我怎麼能大言不慚地怪公司呢?每當聽同事抱怨公司讓他住套房﹐我都會 勸他看開﹐但很少人聽得下去。 我覺得 Guts 是從事冒險最重要的特質﹐有本事冒險就要有本事承擔。一個只會 抱怨的人﹐真的很不讓人喜歡。
COMMENT: 在跟格格要電話之前 請先花10分鐘想想 過去上市櫃的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有讓你的資產增加嗎? 沒有的話還是打消念頭 未上市股票交易的資訊不對稱 比上市櫃高出更多 格格你就多寫點文章讓大家聞香一下吧!
COMMENT: 應該早點認識花格格 倫家就是買到直銷股票 現在變成壁紙了啦 很blue的熟女
COMMENT: Dear 花格格: 謝謝您的注意,之前身體不好,再加上家裡有些事要處理。 呵~~~另外就是找好新的加碼未上市與興櫃標的囉! 謝謝您的關心。 Jack
COMMENT: 謝謝分享 上市櫃都還是初學,不敢玩未上市櫃
COMMENT: Joyce, Eva, 豆豆貓, Aqurius 請到我的部落格
COMMENT: 收到
COMMENT: 給花格格 沒錯!物必自腐而後虫生 除了品德之外 手段也不高明 不值一論! 期待您房貸的好文 雀躍中... 再補一點 如何分"真的"有 guts "假的"? 燁 認為 不要浪費別人的時間只是來問心酸的 不要拿了釣竿還不去思考如何釣魚或 只是再等有沒有更好的魚竿... 有這樣的時間不如先修心性了解自己 是否夠成熟的去看待這樣的問題看回應就知道了... 不過,做錯事不可恥,方法不對也不可恥 可恥的事連自省及向上的心都失去了 那才是真正的"無卵投家" 暴虎馮河不可謂之勇 燁
COMMENT: 燁 是否有 guts 字裡行間可分辨 文字不會說謊的 文字是有個性﹐有特質﹐有品格的
COMMENT: ㄏㄏ~花姐姐 那我有沒有 guts..嘿嘿
COMMENT: 西瓜爸 聽說你 70 年次 這麼年輕就當爸 當然有 guts 啦 你上市櫃操作得這麼好﹐別來淌未上市混水啦
COMMENT: ㄏㄏ~開開玩笑啦 未上市盤商我也熟 現在也剩不多ㄌㄟ 買未掛牌ㄉ股票心臟要夠大 我心臟太小ㄌ
COMMENT: 花格格妹 Zax是年輕有為的爸爸 西瓜妹很可愛喔
COMMENT: 很好奇 可以在菜市場,夜市叫賣 或是 直銷嗎 Kantinger 於 March 8, 2007 12:33 AM 回應 | 應該是可以的, K 你知道力霸出事的時候, 有人曾經在 yahoo 拍賣網站拍賣力 霸的股票嗎?
COMMENT: Jack 你終於出現了... 都在忙什麼啊~
COMMENT: 燁 那個人也貼了同樣東西在我的部落格 我在部落格這麼回他 "樓上的 以你的文章愛說不說﹐及你的德行 都不足以吸引觀眾 停止誹謗﹐真實分享 或許能有可觀之處 否則﹐只是過街老鼠而已 好自為之"
COMMENT: 歹勢啦~年少輕狂啦..
COMMENT: 有些網友來信希望我能把合作的盤商介紹給他 介不介紹我是天人交戰..., 大家都說未上市風險大得很 如果有人聽信我的話, 就打了電話買股票, 虧了呢? 阿狗阿貓虧了我不知不覺那就算了, 若是網友虧了, 我會過意不去 花格格在此公告週知, 除非你在這個部落格混到讓大家認識你 讓我知道你有 guts 承擔風險, 萬一虧了不會求爺爺告奶奶 那我或許可以放心地把電話告訴你; 若否; 恕我選擇三緘其口
COMMENT: 差點錯過花格格的文章嚕 謝謝喔 獲益良多...
COMMENT: 時間 買進 賣出 成交 漲跌 漲跌幅 最近量 今總量 委買 委賣 開盤 盤高 盤低 昨收 2007/3/9 09:12 225.00 231.00 290.00 ▲ +63.00 +27.75% 0 1 1 1 290.00 290.00 290.00 227.00 你看過漲這樣的數字嗎? 系統可沒錯喔 不過還沒收盤收都不知道....
COMMENT: http://www.otc.org.tw/Emgstk/result/stkweb-ct.htm 興櫃即時及成交報價
COMMENT: 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查核辦法: 歷史沿革 所有條文 所有條文: 相關資料 中華民國95年6月5 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504537360號令訂定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有價證券,指下列股票、證書或憑證: 一、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出售時,屬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 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 證及 表明其權利之證書。 二、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第三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目所稱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 業處 所買賣之公司,指下列公司以外之公司: 一、股票已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上市之公司。 二、股票已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上櫃之公司。 三、股票已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登錄為櫃檯買賣之興 櫃公 司。第四條 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之計算,以交易時之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 用後 之餘額為所得額。 申報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時,應檢附收、付款紀錄、證券交易稅繳款書、買賣契 約書 或其他足資證明買賣價格之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認定。第五條 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持有人,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買回其受 益憑 證時,應以買回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第六 條 全年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以同一年度出售第二條規定有價證券之交易盈 虧相 抵核計之。第七條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所發生之有價證券交易損失,得於發生年度之 次年 度起三年內,自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中扣除。但以該交易所得及據以扣除之交易 損失 均按實際成交價格及原始取得成本計算,並經稽徵機關核實認定者為限。第八 條 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應於買賣交割日所屬年度,計入基本 所得 額。 前項買賣交割日係在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者,其能證明實際買賣交 易日 係在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者,得不適用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 項第 三款第一目規定。
COMMENT: 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應於轉讓日所屬年度,計入基本所得 額。 受益人請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買回受益憑證者,應以契約約定核算買回價格之 日所 屬年度,計入基本所得額。但能證明受益憑證買回請求係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 十二 月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其代理機構者,得不適用本條例第十 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規定。第九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未依法申報交易所得,或未提供實際成 交價 格者,應依下列方式計算其收入: 一、屬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有價證券者,按買賣交割日之公司資產淨值,計算 其收 入。 二、屬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之有價證券者,按轉讓日之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其 收入 ;其屬受益人請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買回受益憑證者,應依契約約定之買 回價 格核算規定,計算其收入。第十條 第四條所定成本,於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股票權利之證 書, 依下列規定認定: 一、因購買而取得者,以成交價格為準。 二、因發放股票股利而取得者,以股票面額為準。 三、因公司現金增資而取得者,以發行價格為準。 四、因資本公積轉增資而取得者,其成本為零。 五、因公開承銷而取得者,以取得價格為準。 六、因公司設立時採發起或募集方式而取得者,以發行價格為準。 七、因繼承或受贈而取得者,以繼承時或受贈與時之時價為準。但因配偶相互 贈與 而取得,且符合八十四年一月十三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 第一 項第六款規定或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 條第 二項規定者,以該有價證券第一次贈與前之成本為準。 八、因員工分紅配股而取得者,以股票面額為準。但已將股票可處分日次日之 時價 與股票面額之差額計入基本所得額並課徵基本稅額者,以股票可處分日次 日之 時價為準。 九、因行使認股權而取得者,以執行權利日之時價為準。
COMMENT: 十、因享有孳息部分信託利益之權利而取得者,如屬受益人特定,且委託人無 保留 指定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權利之信託者,以股票面額為準;其屬 受益 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之信託者,以信託財產取得股票日之時價為準。 十一、經由可轉換有價證券轉換而取得者,以約定之轉換價格為準;無約定 者,以 轉換日之公司資產淨值為準。 十二、因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後,個人以其所有之專利權或專門技術 讓與 公司,或授權公司使用,作價抵繳其認股股款而取得者,以作價抵繳認股 股款 金額為準。至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 而取 得者,以股票面額為準。 十三、非屬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九條之二規定之緩課股票轉讓時,以股票面 值為 準。但實際轉讓價格如低於股票面值,以實際轉讓價格為準。 十四、經由其他方式取得者,以實際成交價格為準。第十一條 第四條及第五條所定成本,於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依下列規定 認定: 一、因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而取得者,以申購價格為準。 二、因受益憑證持有人轉讓而取得者,以轉讓價格為準。 三、因繼承或受贈而取得者,以繼承時或受贈與時之時價為準。但因配偶相互 贈與 而取得,且符合八十四年一月十三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 第一 項第六款規定或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 條第 二項規定者,以該有價證券第一次贈與前之成本為準。 四、經由其他方式取得者,以實際成交價格為準。第十二條 第四條及第五條所稱必要費用,指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第十三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能提出原始取得成本者,其成本應採用 個別 辨認法,或按出售時所持有之同一公司或同一基金所發行之有價證券,依所得 稅法
COMMENT: 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規定之加權平均法計算之。 前項成本認定方法,應於初次申報有價證券交易損益時於結算申報書中填 明。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未提出原始取得成本,經稽徵機關依 查得資 料認定其成本者,其成本應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之。 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採用加權平均法者,以後年度亦應採用同一方法。第 十四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未依法申報交易所得,或未提供證明 所得額 之文件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方式,計算其所得額: 一、已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或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但無法 證明原 始取得成本者,以實際成交價格之百分之二十,計算其所得額。 二、未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者,以第九條規定計算之收入之百分之七 十五, 計算其所得額。 稽徵機關查得之實際所得額較依前項規定計算之所得額為高者,應依查得資 料核計 之。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http://search.etax.nat.gov.tw/web/ttcEtax/ct.asp? xItem=50236&CtNode=134&CtUnit=37&BaseDSD=28 -----